公平會日前通過附加負擔通過遠傳電信吸收合併亞太電信結合申報案,其中要求遠傳電信必須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不少網友向版主敲碗詢問:「我的亞太電信4G 不綁約11單門號方案」可以用到什麼時候呢? 說好的終身合約保障呢?
我的亞太電信4G 不綁約11單門號方案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有沒有秘招可以讓亞太$11方案變成終身約呢? 以下提出版主的見解與建議:
1.我的亞太電信4G 不綁約11單門號方案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亞太電信【4G不綁約11元單門號方案】是亞太電信在107年(2018年)11月11日因應台灣之星的雙11促銷所推出的的超低月租門檻方案,算是亞太電信最經典的促銷優惠方案之一,吸引許多有養門號需求的用戶申辦。
不過,就當時的正式合約條款,只強調不綁約,本公司(亞太電信)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本專案內容的權益(詳見”這篇”)。換言之,就當時正式簽屬的申裝書內容,無約11單門號或是33單門號方案都不是終身約,業者有權隨時終止專案內容的權益!
因原始簽訂的申裝書正式合約條款並沒有強調終身約,所以就電信業者或NCC及公平會的認知是亞太電信並沒有終身約的資費,只有台灣之星才有。於是,NCC允許兩樁電信合併案所要求的附加條款並不一樣。NCC要求遠傳併購亞太後,亞太用戶既有的合約,遠傳電信必須至少維持到113年(2024年)12月31日;但台灣之星部分資費方案合約的確有寫明是終身約,所以NCC在同意台台併的附加條款有要求必須繼續提供直到4G執照到期為止,也就是2033年12月31日。
由於NCC認定亞太電信的方案並沒有終身約,公平會也是如此認定,但基於保障亞太用戶權益,公平會比NCC規定的113年(2024年)12月31日又多了一年,規定亞太既有用戶的資費方案至少可以使用至114年(2025年)12月31日!
2.我的亞太電信4G 不綁約11單門號方案確定只能使用到114年12月31日嗎?
呵呵! 根據小丰子3C俱樂部網友提供的資料,亞太電信在107年(2018年)11月11日推出$11不綁約單門號(專案代碼Q1911)方案當時官方文宣的確有標榜是【終身享】。
(由於版主的文章許多電信業者高層或是NCC/公平會官員都會參考,理應有一定公信力與說服力)。若當時申辦亞太電信首版【4G不綁約11元單門號方案(專案代碼Q1911】的亞太用戶可以根據本文提供的證據向遠傳或是消保會/NCC據理力爭。除非業者願甘冒廣告不實的惡名並接受公平會開罰,版主認為只要用戶平時繳費正常且正常使用,遠傳電信應該會願意網開一面讓這些用戶繼續使用到2033年12月31日。最後,祝大家爭取成功,創造三贏。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