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4月19日審議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針對4G第三波釋照規畫透過二階段式競價機制,落實頻譜資源使用效率最佳化及公平競爭,並促進寬頻建設加速進行。
蘋果日報2/3報導【第3波4G頻譜拍賣 5家電信爭搶上看6百億】,引述美系外資看法: 「今年第3波4G頻譜拍賣,為保留現有頻譜,預計5家電信業者都會搶進,粗估總體金額將上看400~600億元,雖然比不上2014年的1190億元天價標金,但較2015年的280億元將有提升。」第三波4G競標計畫釋出目前3G正在使用的2100MHz頻段(60MHz*2)及1800MHz C6(15MHz*2)共150MHz頻寬,總競標金可以上看600億元嗎 ? 第三波4G競標的態勢會怎麼發展呢?
以下針對台灣4G第三波競標這個議題,提出版主個人觀察與見解:
1. 第三波4G競標政府要釋出什麼呢? 競標規則為何 ?
A.釋出頻段:
由於台灣3G頻譜將於2018年年底到期,因應後續4G無線頻寬需求,行政院在4月18日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規劃釋出2100MHz頻段(上下行各60MHz)及新增釋出1800MHz頻段(上下行各15MHz),總計150MHz頻寬,預計今年10月辦理競價,並於年底前完成;其中的2100MHz頻段為原3G業務使用頻率,預計明(107)年底屆期。至於3G業務另一頻段800MHz頻段,則將視國際趨勢另規劃用途,本次暫不釋出。
圖片來源: NCC
B.競標規則:
為避免4G業者沒有標到既有區位的3G頻譜造成4G與3G語音轉換大亂及產生台灣大及遠傳在2G訴訟爭議,採2階段方式辦理:先由競價者先就「頻寬數量」進行多回合電子競價,然後再就成對之「頻率位置」進行協議,如未能達成協議,則以一回合競價方式決定。
圖片來源: NCC
若競標超過200回,第201回起實施加速機制;此外,為避免頻率為少數業者所持有,影響整體國家行動通信產業發展,本次釋照將競標標的以小區塊上下行各5MHz進行規劃,本次釋照仍維持單一業者不得擁有超過4G總頻寬1/3(1800+2100MHZ最多不能超過五個區塊(5MHz*5*2),及2100MHz頻段1/3頻寬之上限規定(4個區塊共20MHz*2)。
圖片來源: NCC
另外,為平衡城鄉發展,在管理規則中要求1800MHz與2100MHz得標業者,應於所提出之事業計畫書中,載明逐年增加偏遠地區高速基地臺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如得標者為既有業者時,其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均應優於得標前核准之事業計畫書之規劃,提升偏遠地區行動寬頻建設。這個提升偏遠地區行動寬頻建設規定應該是去年12月底【報載】: 在交通部長賀陳旦主導下,將先針對位於1800MHz的30MHz頻寬,要求業者必須同時背負「寬頻人權」的國家政策,除了要負責建設偏遠地區寬頻網路,對中低收入戶及弱勢族群提供每個月只要150元、享有上網1GB之外,每3年還要贈送一支5吋的行動電話智慧型手有關。就最後釋出的規則來看,「寬頻人權」的規則擴及2100Mhz但沒有強制要求針對中低收入戶及弱勢族群提供低月租及購機優惠的規定。
圖片來源: 中國時報
2. 第三波4G釋照競標總標金可以上看台幣600億元嗎?
第三波4G競標的頻譜應該確定是2100MHz頻段(60MHz*2)及1800MHz C6(15MHz*2)共150MHz頻寬沒有問題,但競標總標金會如美系外資預測的400億~600億元嗎 ? 根據【報載】,主計處編列2017年國庫收入有關第三次頻譜釋出的預算150億元,經立法院審議後提高至200億元,與外界預估的400億~600億元相差2~3倍。
純就版主的見解,版主認為第三波4G競標的總標金不太可能如外界預估的500億元~600億元。由於第三波4G競標確定是「以10MHz(上下行各5MHz)為一個區塊單塊」與「先標區塊、再標區位」並須背負「寬頻人權」,若參考第二次4G競標的底標是144億元來看,版主認為第三波4G競標的總標金額可能會低於200億元。
第三波4G競標總標金額高低的關鍵在於是否。這兩個關鍵議題都與2100MHz之60MHz*2釋照方式有密切關係,說明與解析如下:
A. 2100MHz頻段分配:
這次預計釋出的2100MHz頻段頻寬與國際3GPP所認定的BAND 1(2100MHz)是一致的,上下行頻段各是1920MHz ~ 1980MHz及2110MHz ~ 2170MHz共120MHz頻寬。其中,「1920~1935/2110~2125MHz」、「1935~1945/2125~2135MHz」、「1945~1960/2135~2150 MHz」、「1960~1975/2150~2165MHz 」各為遠傳電信、台灣之星、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的3G用戶所使用。
VoLTE不成熟,既有區位的3G頻譜業者若無法得標將會大亂
由於VoLTE必須整合的介接面太多加上全球各業者間服務漫遊無標準難以共存整合,在1-2年內都不可能成為全球4G語音的主流解決方案,台灣未來的4G/3G語音轉換仍需靠CSFB(Circuit Switch Fallback)技術,讓LTE語音可以順利回退至3G交換式網路使用,如果現有4G業者沒有標到既有區位的3G頻譜,到時候4G與3G語音轉換時恐怕會大亂,沒標到3G頻譜的業者恐怕都得像目前亞太電信一樣必須像其他業者寄人籬下。再者,預測2018 年時仍有 近千 萬台的 3G 手機依舊被使用下,加上2100MHz目前仍是全球3G主要的語音頻譜,若台灣3G 2100MHz頻譜被迫消失,台灣的3G手機變成廢鐵且國際旅客來台也會非常不便,恐怕會是台灣政府及電信業者很大的災難。
由於VoLTE不成熟及3G服務不能因頻譜重新收回招標就中斷,所以NCC才會主張這次4G競標要採「先標區塊、再標區位」的方式,讓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及台灣之星目前使用中3G頻段都有最優先的機會能將既有頻譜標回,以確保台灣行動電話語音通話的順暢。若這次競標確定採用「以10MHz(上下行各5MHz)為一個區塊單塊」及「先標區塊、再標區位」,現有既有使用的業者應該都可以取回目前使用的3G頻段,維持目前的3G語音通話品質,多餘的頻寬則可以挪作4G Band 1使用,皆大歡喜。
亞太電信加入2100MHz搶標,機會不大
台灣4G業者有五家,亞太電信會不會加入2100MHz頻譜競標呢? 雖然亞太電信已表明會參加第三波4G競標,但亞太電信是五家業者唯一沒有任何2100MHz基地台且已規劃利用已在第一波標得的900MHz頻段當作2G/3G語音使用,在亞太電信目前每個月面臨3~7億元的鉅額虧損尚無法平損下,亞太電信除非故意拉高其他業者的競標成本,否則版主認為亞太電信會不計成本加入搶標的機會並不高。
版主推測這次2100MHz頻譜競爭的主要競爭群應該只有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及台灣之星四家業者在競逐,幸好這次NCC確定不是故意設計成「20MHz*3」的「三桃殺四士」規則讓四家志在必得的業者只能搶三個名額,這次2100MHz競標應該相當平和,唯一的火花應該是上次缺席2600MHz競標的台灣大哥大這次得多花點錢來搶至少20MHz*2頻寬。這次採用「以10MHz(上下行各5MHz)為一個區塊單塊」,競標結果應該可以皆大歡喜,版主大膽預測遠傳/台灣之星/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有可能會各拿下15/5/20/20MHz*2頻寬。
B. 1800MHz C6頻段分配:
這次預計釋出的1800MHz頻段是第一波4G頻寬釋出時保留的15MHz*2 (1770~1785MHz /1865~1880MHz) C6頻段。由於遠傳電信與中華電信在1800MHz都已經擁有20MHz*2的頻寬,根據先前的行動頻管理規則第 18 條對於總頻寬的規定~1800MHz頻段的上限為上下行各30MHz,若不修正行動頻管理規則前提下,1800MHz C6頻段只有台灣大哥大有資格及能力參與競標,將導致1800MHz C6頻段變成台灣大哥大囊中之物 。幸好這次競標規則已確定將C6分成3塊5MHz*2,中華電信為擁有20MHz*2的連續頻寬,應該會覬覦鄰近C5的5MHz*2。剩餘的10MHz*2或許目前缺乏高頻段的亞太電信或是頻寬不足的台灣大哥大會考慮加入競標,就有機會拉抬起第三波的競標金額。版主預測亞太電信與台灣之星都沒有財力與必要性, C6頻譜競爭應該只有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信的三雄之爭。
上述推測只是版主個人沙盤推演的臆測觀點,所以實際狀況還是要進行競標以後才會知道。不過,由於台灣行動電話用戶上網量節節升高但語音使用量節節下滑已成定局,各家電信業者這1-2年內在行動服務營收上很難拉抬上去,加上亞太電信與台灣之星虧損連連短期無法止血下,五家電信業者不可能像第一波4G競標一樣傻傻創出破千億的競標金額,版主大膽預測第三波4G競標的總競標金額應該只有200億元+-50億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