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公物就算了,還敢PO上網炫耀?等到被人肉搜索到了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說”我們作錯了”??
唉…真是有毛病….最近覺得這個社會病態的事情好多,有心作公益的人被幹翻(多的是賣幾萬的東西捐幾十元的,瓶裝水捐一元很多嗎?成本連5元都不到!),媒體不懂管銷的喔?另外小朋友不想死的被媽媽硬托去自殺,看她畫的圖,真的是為很有才華的孩子呀…..為什麼媽媽自己想不開還要拖小孩下水?沒預防悲劇發生的學校老師與社工單位,你們對的起自己良心嗎?那位老師你對的起那小孩遺書裡的”謝謝”嗎?害我今天一整天都很難過,也許是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