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電信業者得了”基”瘟, 繼今年二月台灣大哥大北部出現斷訊, 威寶電信三月發生百萬用戶大斷訊, 5/2遠傳全省陸續發生斷訊狀況, 早上新北市發生斷訊, 晚上桃園、新竹也傳出災情. 甚至連花蓮、嘉義、台南、高雄地區, 網路上都有傳出災情, 非常不尋常.
電訊業者斷訊原因有很多, 除了基地台本身出現問題外, 跳電及備用電力設備失效也是常見原因. 今天遠傳斷訊問題,除官方說法是台電跳電外, 版主認為可能與遠傳快馬加鞭進行基地台升級為4G有關.
當使用的電信業者發生斷訊,可以求償嗎? 依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契約範本的第26條規定,當電信業者的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於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時,停止通信期間月租費應扣減,並訂有表格內所述的扣減下限。
若網路或通訊「完全斷訊兩小時」以上,才可向電信業者求償。如果使用手機的消費者「完全斷訊」兩小時以上未滿六小時,月租費減免百分之五;六小時以上至八小時減免百分之八;八小時以上到十二小時減免百分之十;十二小時至廿四小時則減免兩成; 二十四小時以上-未滿四十八小時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三十; 四十八小時以上-未滿七十二小時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四十; 七十二小時以上當月月租費全免. 暫停通信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如果只是「網路壅塞」而非斷訊,可能不符合合約規範的認定,消費者必須向電信業者詢問。
基本上, 電信業者發生斷訊後都會根據NCC規範自動給予月租費減免的補償. 若不幸發生斷訊問題, 就可根據上表斷訊時間, 在下期帳單上看是否有減免話費, 確保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