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期間最轟動的科技界大事應該是 Google 把 MOTOROLA 行動部門以29億美金賣給了中國的聯想集團,雖然這件交易案還需要美國與中國政府雙方的審查同意,但原則上如果沒有大意外的話應該是大事底定了。「MOTOROLA」曾經是全世界第一間推出商用行動電話的公司(1983年),也曾經是全球行動電話市佔最高的品牌,為什麼會淪落到這樣的地步?說來故事很長,至於 Google與聯想雙方的盤算為何,十個人會有十種說法,阿達在這邊以一個老3C玩家為大家以漫畫的方式解說,相信大家看完後應該會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摩托羅拉公司(Motorola, Inc.,NYSE:MOT),原名Galvin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成立於1928年,總部設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紹姆堡,位於芝加哥市郊。1947年,改名為Motorola。摩托羅拉公司在2011年1月4日進行業務分拆,拆分成「摩托羅拉行動」(Motorola Mobility)及「摩托羅拉解決方案」(Motorola Solutions)兩間獨立上市公司(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其中在2011年被 Google 以125億美金買下的就是「摩托羅拉行動」部分。
阿達以這兩天看到的一則漫畫(應該是對岸的網友繪製,出處不明,如有確定出處請告知),對於整件事的發展描述相當貼切,我就拿來為大家說明一下 Motorola的興衰史吧!
根據還查得到的資料,在1990年代「B.B Call」(呼叫器)的年代,幾乎都是以 Motorola 所生產的機型為主,1992年突破百萬用戶,在1999年時全台灣共有432萬用戶,早期的B.B. Call 只能顯示數字,現在流行的「520」、「1314」之類的用語就是由那時開始流行(天呀,我記得當年我剛剛退伍…):
我查了一些資料,沒有確切的資料顯示「呼叫器」是 Motorola 發明,但90年代的確是他的市佔率最高。
後來行動電話開始普及了,全世界第一款「可攜帶式」的市售行動電話是1983年由 Motorola 所推出的「DynaTAC 8000X」(技術則是在1973年時發明的,在DynaTAC 8000X之前行動電話只能裝在車上),被稱為「大哥大」的原因是由於香港第一個拿行動電話的人是 洪金寶,也就是影壇大哥成龍的大哥,因為當年他被稱為「大哥大」所以行動電話就被戲稱為大哥大了,在當時台灣拿行動電話的人都是有錢人(一支要十萬以上),而且又粗又黑又可以K人,所以當時的行動電話也被叫做「黑金鋼」:
至於後來成為經典的海豚機與折疊機(StarTec)都是 Motorola 的產品,當時能擁有一隻手機是很「嚇趴」的事情:
而當時被拿來當作口號的「Hello,Moto」就是由那個時候開始,很多國外明星(如貝克漢都是當時的代言人):
而後來相當竄起的「Nokia」就是那個年代的公司,N家生產了許多經典名機,如3310與最早的Symbian系統智慧手機,當時就已經讓 Motorola 由原本的市佔全球第一的寶座拱手讓給 Nokia,在2005年時 Nokia 的出貨量甚至是 Motorola 的1.8倍:
不過好景不常,不管是 Motorola 或是 Nokia 對於智慧手機的開發與重要性理解都晚了很多步,當2007年蘋果推出了 iPhone 之後,這兩間傳統的行動電話公司也像難兄難弟般,一起手牽手被打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但 Moto 也不是沒努力過,他後來也投入 Android 陣營開發出經典的鍵盤機「MileStone」、三防手機「Defy」等產品,但銷售量一直沒太大起色。(其實 Motorola 銷售失敗原因,我也覺得蠻奇怪的,其實他的東西不算差,歸咎原因可能是他的硬體規格在當時都沒到頂還有跳水快的問題吧?)在連年的虧損後 Motorola 於2011年1月4日進行業務分拆,拆分成製造手機的「摩托羅拉行動」(Motorola Mobility)與生產行動設施(基地台與基礎建設)的「摩托羅拉解決方案」(Motorola Solutions),而且在2011年8月15日,Google宣布以125億美元現金收購摩托羅拉行動,在當時業界就普遍認為 Google 想買的是 Motorola 多年生產行動電話所累積的兩萬多個「專利」(當時 Google 與 Apple 整天在互告),Google 對於 Motorola 生產電話的業務並沒有太大興趣,對一個 OS供應商來說,他自己跳下來生產硬體並不是好事(微軟最近正在做這件蠢事):
果然 Google 在買下 Motorola之後除了大幅的裁員與公司瘦身外幾乎沒有任何動作,兩年來比較知名的產品也只有兩款中低階的「Moto X」與「Moto G」,而且還只有在少數地區販售,而這幾年被視為Google「親生兒子」的 Nexus 系列手機也從來沒考慮讓 Motorola 設計生產。Google 這兩年唯一做的事,就是在 Motorola 僅存的資產「專利」中尋找可以與 Apple 互告的本錢,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不過 Google 的如意算盤並沒有打的很響亮,Motorola 在觸控、智慧手機與3G應用上的專利,在實際訴訟上能派上用場的項目並不如想像中多與有用(反觀微軟在2013年9月以「木馬屠城」的方式用 72 億美金買下的 Nokia 相關專利在價值性方面比 Motorola 有用的太多了,現在 HTC 在歐洲就是陷於與 Nokia 的訴訟困境之中,還有可能被禁售),此時市場中開始有聲音覺得 Google 壓錯寶、買貴了,Motorola 之於 Google只能說「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來形容,所以當 Motorola 所持有的專利被 Google 審視的差不多後,該來的事情就發生了:
2014年1月30日,聯想集團宣布,聯想將以29億美元收購摩托羅拉行動 (Motorola Mobility),這個消息也由 Google CEO 佩吉以內部信息的方式揭露,現階段只等美國與中國雙方政府審核與同意:
這宗交易案看似 Google 好像損失了接近100億美金作收,但根據猜測,聯想的29億美金應該只買到摩托羅拉行動的「手機業務」部分,相關專利部分並沒有打包出售,換句話說聯想買到的只是「Motorola」這個品牌,看似不划算,但聯想當年就是靠著收購 IBM 的筆電業務起家,一口氣了成為全球市佔率最高的 PC 品牌,以相同成功模式複製在 Motorola 身上也並非不可能,聯想買下 Moto之後等於得到了踢正步就可以堂而皇之的進入美國市場的門票,別忘了聯想自家的手機與平板設計團隊可是非常堅強,他們在大陸智慧手機的市佔率排名第四,遠遠在小米前面,而 Motorola 被聯想買下也不一定是壞事,以這兩間公司的軟硬體設計實力,我相信將來應該會有很不錯的產品面市,不過聯想的手機一直沒有進入台灣市場的打算,將來會不會用 Motorola 的名義捲土重來就讓時間來做驗證了:
關於聯想花了29億美金向 Google 買了 Moto 這個空殼在國外也有漫畫諷刺,相當有趣:
▲簡單的說就是Google向聯想兜售MOTO,說「我花了120億買下,現在便宜出清只賣你29億啦」,聯想將 MOTO 帶回家走在半路上發現說:「等等,專利都跑哪去了?」XD(圖片出處)
不過聯想也不是笨蛋,原則上 Google 拿 Motorola 這些專利也是為了自家 Android 系統當作日後的「相告本」,Google 樂的處理掉自己不要的包袱,聯想則是拿下了美國知名品牌,兩者各取所需應該算「皆大歡喜」的結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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