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科技執法」到了現在也不是什麼太新鮮的名詞了。不過警察透過 Find My iPhone 的科技來執法追捕犯人,好像就會讓人覺得觸及到不該觸碰的隱私問題 – 特別是發生的地點還是在美國。但,這中間其實有點「意外」存在,並不是你我第一時間想的那樣… 繼續閱讀美國警方「意外」透過 iPhone 尋機功能追蹤到通緝犯報導內文。
▲圖片來源:Apple
美國警方「意外」透過 iPhone 尋機功能追蹤到通緝犯
不得不說,雖然美國有警察會想到用播放泰勒絲的歌,來嘗試反制讓影片無法被抗議者上傳到 YouTube 等網路空間。不過說到利用 Find My iPhone 的蘋果尋機功能來追捕犯人?倒就真的有明文規定美國警方不得利用 GPS 定位器的方式來追蹤個人,可說是一點模糊空間都沒有。
只是,這起發生在美國丹佛追捕通緝犯的事件,就讓人覺得好像並不算在這項規定的範圍內… 因為警察只是在追捕過程中不小心掉了自己的手機。而很顯然,找到犯人的車,就變成尋回手機的一個…「副作用」?
據報,當丹佛警察 Travis Peck 正準備逮捕因未出庭而被通緝的嫌犯 Steven Sandoval 時,因為對方拒捕而開著他的卡車而逃逸無蹤。然而 Travis Peck 突然意識到自己遺失的手機,很可能是在這個過程之中掉到了通緝犯卡車的後車斗上。就透過私人使用的手機馬上打給其他員警,並嘗試透過 Find My iPhone 尋機功能定位手機的位置。
結果?警察在約一小時內不僅找回了自己的手機,還「剛好」追蹤到了逃跑的通緝犯。不過這樣意外利用 GPS 追蹤到他人的狀況,也依然引起了關於隱私與警方濫權方面的討論。不過法律專家倒是在報導中表示,如果真的是因為意外掉落而非刻意利用這類工具來搜集他人的資訊,那應該是沒有違憲的問題 – 當然,如何證明這真的是場無心的巧合,顯然會是另一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