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 Android 系統不同,iOS 的封閉性造就它的獨立生態,長期以來也引發許多壟斷的爭議,近日在美國一群開發者聯合起來對 Apple 發起集體訴訟,指控 Apple 利用其對 iOS 市場的壟斷來設定應用程式最低銷售價格,並且在抽成之外還向開發者酌收年費。
Apple 在美遭應用開發者提起集體訴訟,起因在於要太狠
在 App Store 上架的應用程式都必須被 Apple 收取銷售額 30% 的分潤,這並不是今天才知道的新鮮事,但你一定不知道所有在該應用市集上架的開發者每年都必須繳納 99 美元的開發者費用,沒有繳費就不得上架銷售。日前,一群對此不滿的開發者在美國加州北部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指稱 Apple 的反競爭行為涉及 iOS 應用市場的壟斷,不允許第三方分售數位內容,並對開發者提出定價傭金。
代表應用開發者提出該群體訴訟案的原告 Barry Sermons 聲稱,Apple 的行為導致開發者在為 iOS 開發的每一個應用程式和應用程序內購商品時,產生過高的費用、成本和定價,並且通過降低競爭對手的競爭能力和創新動機而損害了競爭機制。據訴狀稱,蘋果藐視反壟斷法,100% 壟斷 iOS 應用的銷售,不允許 iPhone 和 iPad 使用者通過第三方下載 iOS 平台上的應用;利用這樣的壟斷行為,Apple 對開發者的每筆應用程式銷售與內購收取 30% 的分潤。
在本月稍早時, Apple 也曾被指控同樣的問題,而這兩起訴訟的中皆指出 Apple 所的行為,既違反了美國謝爾曼反托拉斯法 ( Sherman Act ),也違反了加州的《不公平競爭法》(Unfair Competition Law)。起訴書中寫道:「沒有任何良好的、有利競爭的、正當的理由。相反,維持的這種非自然的價格,是 Apple 實施非法壟斷行為和濫用市場權力的一個明確表現。」這起集體訴訟要求法院對 Apple 的反競爭行為進行限制,並尋求損害賠償和法庭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