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 月時,美國加州發生了一起槍擊案件,造成 14 人死亡。當時 FBI 在調查時,認為主嫌 Syed Farook 的 iPhone 5C 中,可能有槍擊案的相關資訊,所以希望 Apple 能協助破解手機讓他們取得資訊,當時被 Apple 嚴正拒絕了,FBI 強硬的態度甚至引起美國科技圈的反彈,後來解決的方式是 FBI 自己花了大錢找別人破解,結果反而因此被告。
在 FBI 花了大錢,找民間公司破解了 Syed Farook 的 iPhone 5C 後,不僅不公開民間公司是哪間,甚至還刻意保密了破解方式、以及破解時所花費的金額。於是美聯社、Vice Media、Gannett 根據美國的「資訊自由法」,在 2016 年 9 月時提起訴訟,他們認為納稅的民眾有權利知道政府如何使用稅金去做破解的工作,要求政府公開破解的方法,畢竟,他們認為這個漏洞一天不被公開,就無法掌握到底有多少手機有這個漏洞,也無法掌握 FBI 未來是否會用這樣的方式繼續使用這樣的方式來破解手機。
但根據國外媒體《zdnet》的報導,報導中指出,聯邦法官 Tanya Chutkan 認為公開這類的資訊會對供應商造成壓力,畢竟民間公司沒有能力去承擔網路攻擊的風險,很有可能會有獨立機構或其他國家透過網路攻擊的方式,來曝露相關的技術資訊,所以FBI無須公開破解的民間公司與方法。
除此之外,美國聯邦法院也判決 FBI 無須公布因應破解而支付的金額,因為金額曝光的話,會讓這項技術被界定價值,也會讓其他人來判定 FBI 是否會以此代價來決定是否破解他們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