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今天 Uber 的記者會,其內容大概就是用一句話可以講完「我們找到解套的方式,跟租賃車業者合作,回來台灣市場囉。」剩下的時間就是在「感謝政府上級長官們的諄諄教誨與指點」跟過往使用者「我覺得 Uber 超棒超貼心超好用」等言論中結束了記者會。對,針對與租賃車業者的合作模式、遴選標準、對於先前 Uber 司機的協助轉型、先前欠下政府高達 8.3 億的罰款要如何處理,這些一切的一切,在記者會現場都沒有作任何的表示。無奈的小編,就只能留在現場參加後續的媒體聯訪。
↑Uber 台灣區總經理顧立愷
本文為 Uber 台灣區總經理顧立愷接受媒體採訪時的問答內容。其實這應該附在「沉寂兩個月的回歸Uber宣布與在地租賃業者合作回歸台灣市場」的文章後面,不過由於腦海中閃過的不知名直覺,再加上部分的答案太過高深難解、詞藻之華麗、說話技術之高超讓人嘆為觀止,最後決定盡量以逐字稿的方式來進行,保留當下的原汁原味給各位讀者,讓各位可以自行判斷整體的內容,以下先是電視媒體聯訪的內容:
Q:請問與租賃車業者的合作模式是如何合作?你們只是提供平台而已嗎?
A:是,沒錯,其實我們這次就是花了這麼多時間,跟政府非常積極跟非常持續的一直在溝通當中,然後找出一個模式,就是跟現有的合法租賃業者合作,那我們提供的部份是提供我們的APP、提供我們的技術平台,當作一個資訊平台,讓這些租賃業者可以更容易的找到需要叫車跟需要租車的人。
Q:政府先前對你們的罰款部分,要怎麼處理呢?
A:這個部分我們當然非常樂意就是持續的跟政府溝通,然後迅速的解決這個問題,不過現在目前這個部分已經進入到一個法律上的程序,所以我們會使用法律上的程序來把這個流程跑完。
Q:所以你們現在是以拖待變嗎?
A:其實我…像我們剛剛說的,其實,因為~我們現在目前是第一個步驟是找到一個之後可以合作的一個方式,跟之後 Uber 可以在一個持續合法身分營運的一個方式,所以我們也希望,在同樣的一個精神當中,之後可以有機會可以跟政府持續的溝通,然後我們也一直持續的跟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溝通這件事情,希望可以迅速的找到一個和解的方式。
Q:會配合之前部長說的配合納管、納保、納稅的要求嗎?
A:是,當然,我覺得這三個都是當然 Uber 公司非常注重的三點,所以我們在這一塊不管是在管理上的部份、或是稅務上的部份,我們都是跟各部門,包括交通部的各單位、各層級的長官都有持續跟他們在討論這個模式。然後在稅務上的部份來說,也有跟財政部、跟國稅局來溝通。
Q:新舊費率有何差別。
A:新的,如同剛剛作 Demo 的時候就看的出來,在新費率的部份,在乘客搭車之前,就可以看到這一趟次的部份,定價是多少錢,所以這塊跟舊的叫車方式比較不一樣,因為這個部分是比較像是一種傳統租賃業者的一個方式在作。比如說你之前可能大家會對租賃業者可能比較不熟悉的話,就知道說哎,平常你如果去訂一個機場送的車輛,其實他就會給你一個報價,說你從A點到機場的話定價是多少錢。那這個我們的 APP 作的一個更新跟計價的更新也是做一個相同式的調整,來符合現在租賃業者的一個營運模式。
Q:目前的合格駕駛有多少人?
A:這個部分當然是要跟…我們現在目前是有跟數十家租賃業者在合作,駕駛的部分是直接跟租賃業者這邊合作,所以資料的部份可能要跟租賃業者這邊拿。
Q:這個方式是交通部主動建議的嗎?
A:這個部分是在我們當初其實跟賀陳部長跟其他部門討論的時候,都談到的一個可能性的方式。其實在這之前 Uber 就已經跟租賃業者一直持續合作當中,所以這塊是我們當初認為說在現有的一個法律的框架底下,可以現在讓 Uber 可以盡快重啟的一個方式。
Q: 所以當初那批 Uber 的司機必須要加入租賃業者的公司囉。
A:呃…沒錯,其實,呃…如果是要在我們平台上跟我們平台上接案的話,必須是要跟像您剛剛說到的租賃業者這邊去做一個配合才可以在我們的平台上接案。
(中間有記者抱怨一直迴避計價問題,顧立愷表示是因為同時發問的問題太多,沒聽清楚所以沒有回答到。)
Q:計價到底是你們定的還是租賃業者訂的。
A:呃…這個部分就是其實用報價、即時報價的方式來做,那 Uber 這邊的角色是提供一個技術的平台,讓消費者可以即時看到這個報價,當然,實際上,營運的主體還是租賃業者,收費的費用的部份來說,還是租賃業者的名字來收這個費用。
Q:那每一家的車行難道他們的報價不同嗎?
A:呃…這個部分當然要看,因為他是用即時報價的方式在作,所以我覺得,跟之前的方式直接作個比較的話,可能比較比較不妥當。
Q:所謂的報價還是有一個規定,總不可能有十幾家業者就是大家報大家的吧。
A:其實這個部分當然就是要看到某種情況,比如說現在的情況是比如說,路況比較特別,或是這個時間點比較不一樣的時間,他就用不同的報價。
Q:Uber 允許靠行司機嗎
A:呃…這個部分當然就是,司機的部份一定要跟租賃業者這邊去作配合,所以這塊我們這邊對應的窗口是租賃的業者。
(主持人強制中段訪問,現場記者抗議沒有回答到提問的問題,主持人示意最後一題。)
Q:可以詳細解釋一下營運的模式嗎?像是跟車行是如何進行配合的。之前駕駛的部份是你們有抽成,那現在呢?
A:其實…呃…跟租賃業者的部份來說…
(記者插話再度重複一次題目,顧立愷表示他很清楚題目)
呃…所以基本上這個模式,就是我們跟對應窗口是租賃業者,對不對?那租賃業者可能比如說說外包,這個…呃 資訊平台,或是資訊的服務來說,當然我們這邊、平台這邊會抽某種的費用。這塊是…呃…平台 Uber 公司跟租賃業者這邊一個合作的方式。那我們這邊對應的窗口不會直接跟司機,所以跟剛剛之前您提到的跟司機這邊的合作的模式會不太一樣。
Q:等於說現在司機是歸租賃業者管囉,不是從 Uber 這邊釋出。
A:實際這邊,對!合作的關係是直接對應租賃業者,沒有…我覺得這、這塊因為租賃業者才是剛剛提到的合法、現在目前的交通服務運輸業者,對不對。
Q:這樣不會流失兼值司機的市場嗎?因為部分的兼職司機有在抱怨說,如果他的車子要過戶到租賃業者那邊,甚至他要繳靠行費,這些延伸的費用問題你們怎麼解決。
A:我覺、我覺得當然最終是如果可以讓呃…因為駕駛這邊希望能得到的一個東西,就是更好的、更彈性的經濟效應的模式,那他們希望有一個更多、更好的管道,那我相信其實在租賃業者這邊如果希望招募更多駕駛的時候,他們會提供一些、某些方案,讓這些駕駛更容易的參加他們的行業,然後更容易的跟他們這邊作配合。那如果租賃業者認為這個是一個不錯的商機的話,那他這邊自己會做一個調整。所以我覺得這、這塊可能是在市場上的抵制機制會作一些調整。
Q:所以現在目前狀況是,有數十家租賃車業者使用你們的平台,但是消費者不會確定是個租賃車業者承接嗎?
A:會,他會看的到,所以他在叫車的時候,就會看到他提供這趟、提供駕駛跟提供服務的是哪一個租賃業者。這個是我們特地在跟政府單位討論出來,而我們跟國外總部的工程師客製出來的功能。
(主持人中斷電視媒體聯訪)
電子媒體訪問結論整理
其實綜觀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幾個結論
1.對於先前因為違反台灣法令,而遭政府所開罰的罰金,顧立愷說「我們還在與政府溝通」。
2.Uber 依然堅持他們是「只是平台」,而不是提供交通運輸服務業者。
3.而對於符合台灣法令的方式,他們就是透過與租賃車業者來合作,他們只是平台,負責媒合而已。
4.對於每一個車行「基本計價」的設定方式、與租賃車業者的合作模式,現場數次提問均未有明確詳細的回應。
5.對於過去的司機想要繼續開 Uber,但是面臨到靠行可能產生的費用或是「車子過戶給公司」的狀況,顧立楷則認為這可以交由自由市場機制來促使租賃車業者改變。
結束電視媒體聯訪的部分後,雖然現場主持人表示輪到平面媒體聯訪,但是當顧立愷回到原本的座位時,再度被剛剛眾家記者包圍提問,而由於現場人潮實在眾多,小編著實擠不進去錄音,所以只能跳過這段,在旁邊等待電視記者們訪問完畢。並且詢問旁邊現場的工作人員說等等的平面媒體訪問地點在哪,未料現場沒有一個工作人員可以給小編一個肯定的答案。
約莫又過了十多分鐘後,好不容易看到顧立愷脫離了電子媒體的追問、像貪吃蛇一樣拖著長條人龍離開會場時,現場依舊沒有任何一個工作人員可以明確的指出說「平面媒體的訪問地點在哪」,而小編一個轉頭,發現顧立愷在前方不遠處停下腳步,眾家記者們快速的圍上去,小編也終於卡進去進行採訪。
Q:可否公布目前有與那些租賃業者合作嗎?
A:因為我覺得另外就是業者的部份,他們在APP上就可以直接看的到,所以之後往後你們在叫車的時候,其實你們就可以看到業者。
Q:可以先舉例有哪幾家嗎?一家也可以。
A:一家的話,可能回去一家回來問我說「為什麼是挑選這家?」所以我可能也沒辦法指定說到底是哪一家。
(記者不解為何現場連一家業者都無法舉例,卻口口聲聲強調說APP上看的到,顧立愷表示「我們可能不用一直在討論這塊,因為這塊其實之後叫車的時候都可以看的到。」)
Q:稅制的部份已經跟政府方面達成解決的方式了,那罰款的部份呢?
A:這塊其實我們也在非常願意去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跟政府溝通然後解決,我們也希望可以盡快的解決。不過現在目前是在一個法律程序上。
Q:請問未來的車價部分是會有個基準,還是說是完全的市場機制。
A:據我了解,是、就是說、呃…租賃業者這邊是需要有一個公開的方式,可是我覺得這塊是像你說的,就是,像大家看到比如叫一個包車的服務、旅遊包車的服務,或是機場接送的服務,不同家有不同的計價費率在,所以我覺得這個在 Uber 或是在其他APP進來之前,其實就一個現在的現況,所以據我了解,他們的現在的市場其實是這樣做的。
Q:所以每一家的價格都不一樣?
A:對,我覺得合作的車行部分來說,他們當然有自己的權利,用不同的方式作計價。
Q:那未來我要怎麼知道我叫的車最便宜的?是會有比價的機制嗎?
A:我們這邊配對的部份來說,我覺得第一個就是剛剛講到的,就是用一個即時報價的方式,即時報價的部份消費者可以看到後說「我從A點到B點,150元車資我接不接受。」如果他不願意接受的話,可能可以先取消,然後再叫叫看其他家的部份,是用這種方式來做的。當然,消費者這邊的好處是說,沒有任何的計算的方式。
Q:可不可以談一下跟交通部的協商的過程。
A:恩、我覺得、呃、協商的過程,是非常緊密跟非常多次的跟各部門、交通部的各層級的長官跟各部門再討論。
(記者提問:有到部長的層級嗎?)
有,的確是之前是有跟部長這邊有會面,知道路政司這邊的長官,或是公路總局這邊的長官,或是監理所的長官,其實都有跟他們一一的會面討論這個合作的方式。當然,他們這邊都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我們這邊也都聽進他們的意見,然後作一些修正等等,所以這幾個月來,幾乎是每一周的部份都是持續在開會、在討論這個方案。
Q:所以這個模式是他們建議或是推動的嗎?
A:這個應該是我們雙方一起討論,說在最、現在現行的一個模式、現行一個租賃業者法規的部份來講,可以比較的明確讓 Uber 可以即時上路的一個方式。
(記者再次重複他的問題,詢問這個模式是誰先提出的。)
呃、我不太、其實、說真的,我不太記得,因為當初是、呃,的確 Uber 這邊之前就有跟、已經就有跟租賃業者這邊合作,所以我們就有討論、我們就有提出來說「哎,其實我們之前就有跟租賃業者合作。但這一塊的部份是不是有辦法繼續。」所以,他們在、各種不同的研議跟討論之下,就找出現在現行的一個方式。
Q:那你評估這樣的模式,是否能回復到先前的市場水準嗎?
A:我覺得一定就是…呃、市場水準的部份,我覺得第一個就是說,呃…因為,呃…APP的功能,可能是就是希望提供給消費者更快跟迅速跟便利的交通工具,再即使我要叫他叫車的時候,那當然就是說如果,呃…租賃業者這邊認為說這塊是一個很大的一個市場,他認為說消費者有這個意願信任這些租賃業者跟他們合作、跟他們租車、跟他們叫車的話,我相信他們也會做一定的一些調適,讓更多的消費者可以叫到更多的車。
Q:請問你們營運的模式,現在與過去的差別在哪?
A:我覺得最大的差異可能還是在跟租賃業者這邊合作的關係吧,應該是說,因為我們對應的窗可這邊是租賃業者,不是個人司機,所以我覺得這塊是可能是最主要的最大的一個差別。
Q:哪現在的菁英、尊榮要怎麼決定?
A:這個部分的話,呃…就是由、呃…租賃業者這邊以車款的部份做一個分配,比如說,你今天要跟我租一台賓士的話,我可以給你一個價錢。如果你跟我租一台CAMRY的話,我又是另外一個價錢等等,就用這種方式來把他配對成不同的車款。
Q:在報價上會比以前更貴?
A:其實我覺得這塊就是不一定,一樣要看租賃車業者,我覺得以他們計價的方式,我覺得要說是用小時還是用里程的部份很難去實際上的定位。因為比如說剛剛講到機場接送這個範例,租賃業者可能會說這個行程可能是一千元,他也不會太詳細的去計算說你超過原本車程的話,就要加多少錢,所以他是用一個即時報價的方式。所以我們在APP上的部份才用這種方式調整,來比較符合現有租賃業者的機制。
Q:世界上有其他國家的 Uber 是像台灣這樣「只有」跟租賃業者合作的模式嗎?
A:恩…因為各國的租賃的法規的部份其實有蠻大的差異,所以、呃…實際上的細節我就沒有…其他國家的租賃細節,我就沒有清楚了。的確是我們在其他國家是有跟租賃業者的合作,可是有些地方比如說租賃業是一個非常容易成立的一個單位,比如說我個人就可以申請成為租賃業,所以我個人要參加的話,我就申請一個個人租賃業者就可以加入,這個部分是我有了解到,不過有些地方是一定要成為一個、像台灣是成立一個高門檻的租賃業者的模式。
Q:如果未來因應Uber的特價活動,造成租賃業者收入短少,進而將費用成本轉嫁給司機的話,Uber 會有怎樣的處置方式?
A:我覺得這塊當然就是租賃業者跟司機這邊、自行就是一個合作的默契,那當然就是說我覺得台灣就是一個有那麼多家租賃業者在,所以司機認為說哪一些合作的租賃業者他認為說條件比較好的話,他可能就會找另外一家租賃業者做配合。我覺得認為這個應該是一個市場機制的調整。
平面媒體訪問結論整理
接著就在工作人員強硬的中斷下,這個平面媒體的聯訪就這樣強制被中斷,顧立愷就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頭也不回的離開一群還要發問的記者身邊。而根據他對平面媒體的答案中,可以整理出以下幾點:
1.跟那些租賃業者合作不能說,要知道就自己打開APP看。
2.罰款的部份說希望盡快解決,但是並未明確說要如何解決。
3.車價設定的基準原則,依舊沒有正面回應。
4.這個新模式的推動,是與政府單位協上下的產物。
5.交由市場機制來篩選、自然淘汰惡質租賃業者。Uber 不介入司機與租賃業者之間的紛爭或協商。
總結
經過兩邊的訪問(雖然平面這邊給的時間有夠短的短),小編自己整理出以下重點,不過由於現場說話藝術之高、詞彙堆疊之華麗,小編著實擔心自己的資質愚鈍誤解了啥,所以以下僅供參考:
1.Uber 這次回歸台灣市場是與台灣在地的租賃車業者合作。
2.所有價格訂定的基本規範不明,但是每一家的價格很有可能都不同。
3.Uber 本身不提供比價功能,想要找便宜的車就是不斷的叫車、取消、叫車、取消,但是有可能你會越叫越貴。
4.Uber 本身不接觸司機,窗口一率對應租賃車業者。
5.面對惡質的租賃車業者,或是一些租賃車長久以來的習慣(像是靠行要把車子過戶給車行這點),Uber認為可以透過自由市場機制來篩選。
6.Uber 依然堅持他們是「只是平台」,而不是提供交通運輸服務業者。